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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興 (略) 呼瑪縣呼瑪鎮(zhèn) (略) 零單 (略) 轉讓 | 項目編號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發(fā)布公告。 | |||||
標的 概況 | 標的坐落 | 黑龍江省大興 (略) 呼瑪縣呼瑪鎮(zhèn) (略) 零單 (略) | ||||
基本屬性 | 房屋建筑面積 | 270.39平方米 | 套內建筑面積 | |||
土地使用權面積 | 使用期限 | |||||
房屋性質 | 棚改房 | 用途 | 商業(yè)營業(yè)用房 | |||
房屋結構 | 所在層數 | 1/6 | ||||
房屋現(xiàn)狀 | 房屋戶型 | 房屋朝向 | ||||
租賃情況 | 閑置 | 裝修情況 | ||||
抵押情況 | 配備電梯 | |||||
欠費情況 | 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查實 | |||||
配套、環(huán)境、交通、亮點 | ||||||
其他情況 | 1、轉讓標的房產證編號為呼瑪字第(略)號,房屋所有權人為呼瑪縣農村 (略) 。 2、轉讓標的無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否能夠補辦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查實;轉讓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補辦,補辦所需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如果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3、轉讓標的現(xiàn)狀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略)元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1月24日 | |||||
評估機構 | 黑龍江亞中資產評估房地產 (略) | |||||
轉讓底價 | (略)元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黑龍江呼瑪農村 (略) | ||||
轉讓方承諾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黑龍江呼瑪農村 (略) 財務審批委員會會議紀要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黑龍江呼瑪農村 (略) | |||||
特別告知 | 1、該項目為降價后再次掛牌。 2、轉讓標的按現(xiàn)狀(不包括設備、家具、裝飾等)進行轉讓。交易機構將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轉讓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機構、轉讓方提供的轉讓標的相關資料及所作的陳述僅供參考,不作為交易機構、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轉讓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和轉讓標的移交的憑據。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轉讓標的還可能存在潛在或隱蔽的瑕疵,潛在或隱蔽的瑕疵包括欠繳稅費(如水、電、氣、供暖、物業(yè)費等)、權證缺陷(如不能辦理產權、未做產權變更或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4、意向受讓方務必在交納保證金前對轉讓標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現(xiàn)狀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親自查驗轉讓標的物、向相關管理部門了解標的現(xiàn)狀或聘請專家鑒定等。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xiàn)況、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須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內容的認可和接受,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由意向受讓方全部承擔。 5、轉讓標的雖已經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但房產建筑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等數據可能與實際有誤差,僅供參考,具體數據以不動產登記部門為準;如確有誤差,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6、轉讓標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一切相關財產權利的登記、變更、補辦、分割等手續(xù),均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辦理產權登記及變更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含轉讓方應承擔的稅費)等一切費用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轉讓成交后,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轉讓標的不能正常辦理交割手續(xù)的,交易雙方解除合同,轉讓方、受讓方及交易機構均不承擔責任,受讓方支付的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還。 8、受讓方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或《產權轉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黑龍江聯(lián)交所或轉讓方有權視作受讓方放棄標的。受讓方放棄或視作放棄轉讓標的的,轉讓標的可再次轉讓;如再次轉讓時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轉讓方保留追訴違約受讓方補足差額的權利。 9、本公告全部內容由轉讓方提供,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轉讓方承擔。 | |||||
交易 條件 | 資金交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標的交割 | 1、 轉讓標的交割事宜由交易雙方在《產權轉讓合同》中約定。 2、 轉讓標的在交易雙方簽訂《產權轉讓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費、電費、物業(yè)費、取暖費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3、 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標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并承擔辦理轉讓標的產權變更登記及土地手續(xù)所需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稅金及附加、契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轉讓方不承擔任何稅、費等費用。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 受讓方(即出價最高者)應在成交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全額匯入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并持身份證明材料(自然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單位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參與競買的內部決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公章、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交易機構簽署《成交確認書》等成交手續(xù)。 2、 受讓方應在競價成交之次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轉讓方簽訂本公告附件《產權轉讓合同》。 3、 交易機構在收到交易雙方簽訂的《產權轉讓合同》和轉讓方提供的銀行賬戶后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標的成交價款匯入轉讓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guī)則 | 1、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競價交易規(guī)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2、用戶注冊、項目報名及在線競價具體操作方 (略) 頁頁首“交易指南”處查看。操作過程中請仔細閱讀各類系統(tǒng)提示。 3、交易機 (略) 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柜臺轉賬方式支付保證金、成交價款及服務費等相關款項,不接受現(xiàn)金支付。具體細則請點擊進入“交易指南”處查看。 | ||||
現(xiàn)場展示 | 1、 展示時間:公告期內(節(jié)假日除外) 2、 展示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曲佳行 (略)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 | ||||
報名手續(xù) | 意向受讓方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登錄 (略) 站(www.huaee.net)進行會員注冊、選擇轉讓標的報名、交納保證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1、 交納:(略)元人民幣。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0日17時00分00秒,按系統(tǒng)提示交納,以資金到賬為準。 2、 處置: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 3、 若非交易機構、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全額扣除(交易機構留取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違約金歸轉讓方),并依法承擔其他違約責任:(1)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截止日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在競價階段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含唯一意向受讓方);(3)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或《產權轉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額支付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5)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xù)參與競價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違約違規(guī)行為。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略)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4年11月7日9:00-2024年11月21日9:3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300 | |||
服務費 | 由受讓方在競價成交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系統(tǒng)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載 | ||||||
聯(lián)系 方式 | 標的咨詢 | 李先生:0451-(略) | ||||
監(jiān)督電話 | 0451-(略)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節(jié)假日除外) | |||||
單位地址 | 黑龍 (略) (略) (略) 28-8號 | |||||
交易機構 | 黑龍江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術支持 | 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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