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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自然資 (略)
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秦海資規(guī)告字(2024)14號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略) 自然資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兩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M2) | 規(guī)劃 用途 | 出讓 年限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樓面地價(元/平方米) | 土地單價(萬元/畝)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系數(shù)) | 綠地率 | ||||||||
2023-36 |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14 | 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 50 | ≥1.0 | ≥40% | ≥20% | 750 | 45 | |
2023-37 | (略) 以南、 (略) 以西 | 6047.06 | 商業(yè)、商務混合用地 | 40 | <2.5 | ≤50% | ≥20% | 1000 | 13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欠繳土地出讓金、嚴重失信的個人和企業(yè)及法 (略) 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聯(lián)合申請的必須提交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書。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設有底價)。
四、2023-36號地塊執(zhí)行“標準地+承諾制”管控指標出讓,根據(jù)海港經(jīng) (略) 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2023-36號“標準地+承諾制”地塊管控指標的相關意見》,標準地管控指標:投資強度≥*元/畝;產(chǎn)出標準:項目屬于G門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畝均稅收不低于*元/畝;能耗標準:(一)非“兩高”項目。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下,且年電力消費量*千瓦時以下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可不編制單獨的節(jié)能報告,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對項目能源利用情況、節(jié)能措施情況和能效水平進行分析,節(jié)能審查機構(gòu)不單獨進行節(jié)能審查,不出具節(jié)能審查意見。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以上、5000噸標煤以下的項目,工業(yè)增加值能耗≤1.0832噸標準煤/萬元。3、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的項目,工業(yè)增加值能耗≤0.78噸標準煤/萬元。(二)“兩高”項目。 (略) “兩高”項目實施清單管理、 (略) 置。對已列入國家、省清單的“兩高”項目,積極協(xié)調(diào)辦理節(jié)能審查、環(huán)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xù),助力項目早日落地見效?!皟筛摺表椖糠秶耗壳皶阂悦弘姟⑹?、化工、煤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等行業(yè)為重點。環(huán)保標準:一是此地塊必須符合河北海港經(jīng) (略) 規(guī)劃環(huán)評要求;二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的要求,標準地地塊項目開工前還需進行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登記或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登記報告書(表)審批。
2023-36號地塊 (略) 住房和 (略) 意見:受讓人負責地塊內(nèi)所有新建建筑應安裝太陽能系統(tǒng),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應達到7%以上。太陽能系統(tǒng)應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并同步進行方案審查。倉儲設施應采用鋼結(jié)構(gòu)方式建設。新建公共建筑應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其中單體地上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并應采用裝配式方式建設,單體地上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應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2023-36號地塊 (略) (略) (略) 辦公室意見:該項目受讓人需嚴格按照規(guī)劃條件要求組織 (略) 方案設計,并編制《 (略) 專篇》,并按照《 (略) 八個技術導則》進行施工建設。滿足《 (略) (略) 專項規(guī)劃》及《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指標要求, (略) 建設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0%要求,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宜≥50%。按照規(guī)劃設計要求建設:生態(tài)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
2023-37號地塊受讓人負責新建大于*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
2023-37號地塊 (略) 住房和 (略) 意見:受讓人負責地塊內(nèi)所有新建建筑應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且應安裝太陽能系統(tǒng),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應達到7%以上,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tǒng)應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并同步進行方案審查。單體地上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應建設裝配式建筑并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單體地上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應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鼓勵項目整體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
2023-37號地塊 (略) (略) (略) 辦公室意見:該項目受讓人需嚴格按照規(guī)劃條件要求組織 (略) 方案設計,并編制《 (略) 專篇》,并按照《 (略) 八個技術導則》進行施工建設。滿足《 (略) (略) 專項規(guī)劃》及《 (略) (略) 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指標要求,新建項目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5%,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宜≥50%;改建項目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70%,年徑流污染削減率(SS)宜≥50%。按照規(guī)劃設計要求建設:生態(tài)停車場、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透水鋪裝、集蓄雨水設施及雨水回用設施等海綿技術手段。
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8 (略) (略) 自然資 (略) 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股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提交書面申請。
五、交納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8日下午5時。
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定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0月30號上午10:00 (略) (略) 舉行。掛牌截止時間如下:
2023-36號地塊:2024年10月30號上午9:30分;
2023-37號地塊:2024年10月30號上午9:40分;
以現(xiàn)場見證人員確認的時間為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2、掛牌地塊競買人報價必須采用統(tǒng)一制作的《掛牌競買報價單》。必須進行現(xiàn)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報價方式。
3、舉報投訴電話: (略) (略) 自然資 (略) 紀檢0335-*。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河 (略) (略) (略) 9號。
聯(lián)系電話:0335-*
聯(lián) 系 人:閆先生 馬女士 蘇女士 蘭女士
(略) (略) 自然資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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