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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浙江省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嵊泗縣嵊泗縣文化和廣電 (略) 對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間制發(fā)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此次納入清理范圍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9件。經(jīng)清理,擬決定保留有效4件、需修改0件、廢止失效5件。在將清理結果(見附件)予以公布前向社會各方面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4年12月07日前反饋至嵊泗縣嵊泗縣文化和廣電 (略) 。
聯(lián)系人:華茜茜,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63.com,聯(lián)系地址:嵊泗縣菜 (略) 265號海景大廈9樓
附件:1.廢止失效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2.需修改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3.保留有效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廢止失效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促進2022 (略) 場疫后扶持恢復的提振措施 | 嵊 (略) 〔2022〕22號 |
2 | 開展2022年來嵊職工療休養(yǎng)團隊“Fun泗之旅”優(yōu)惠活動 | 嵊 (略) 〔2022〕10號 |
3 | 關于促進2023年上半 (略) 場 加快復蘇的提振措施 | 嵊 (略) 〔2023〕9號 |
4 |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來嵊職工療休養(yǎng)團隊“You在嵊泗”優(yōu)惠活動的通知 | 嵊 (略) 〔2023〕10號 |
5 | 關于嵊泗縣 (略) (略) 民免費開放的通知 | 嵊 (略) 〔2023〕17號 |
附件2
需修改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無 |
附件3
保留有效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嵊泗縣民宿行業(yè)信用監(jiān)管實施方案 | 嵊 (略) 〔2021〕52號 |
2 | 嵊泗縣民宿等級劃分與認定辦法 | 嵊 (略) 〔2022〕5號 |
3 | 嵊泗縣文化和廣電 (略) 嵊 (略) 關于推動2024 (略) 場的提振舉措 | 嵊 (略) 〔2024〕14號 |
4 | 嵊泗縣文化和廣電 (略) 關于全國消防救援人員享受 (略) 免費優(yōu)待的通知 | 嵊 (略) 〔2024〕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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