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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和龍市大城溝銅鎳普查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吉公交礦探掛字〔2024〕13號
受出讓人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委托,按照《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自然資規(guī)〔2023〕1號)及《關于土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出讓、國有 (略) 實行全程電子化的通知》(吉政數(shù)聯(lián)〔2023〕9號)等有關規(guī)定, (略) ( (略) )對《 (略) 大城溝銅鎳普查》探礦權以掛牌方式進行出讓?,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住所: (略) 長春大街518號
二、 (略)
名稱: (略) ( (略) )
住所: (略) 人民大街9999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 (略) 大城溝銅鎳普查;
(二)礦種:銅礦;
(三)地理位置:吉林省延邊朝鮮族 (略) ;
(四)拐點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小數(shù)點前為度,小數(shù)點后面前兩位為分、最后五位為秒;
勘查區(qū)拐點坐標
序號 |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經度 | 緯度 | |
1 | 128.* | 42.* |
2 | 128.* | 42.* |
3 | 128.* | 42.* |
4 | 128.* | 42.* |
5 | 128.* | 42.* |
6 | 128.* | 42.* |
7 | 128.* | 42.* |
8 | 128.* | 42.* |
9 | 128.* | 42.* |
10 | 128.* | 42.* |
11 | 128.* | 42.* |
12 | 128.* | 42.* |
13 | 128.* | 42.* |
14 | 128.* | 42.* |
15 | 128.* | 42.* |
16 | 128.* | 42.* |
17 | 128.* | 42.* |
面積:2.5123平方千米;
(六)勘查工作程度:詳查階段;
(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實施方案確定,且不得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標準;
(八)擬出讓年限:5年;
(九)出讓起始價:人民幣50.*元(大寫:**萬零*仟*佰元整);
(十)出讓收益率:1.2%。
四、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交易保證金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整);
保證金賬戶名稱: (略) ( (略) )
開戶銀行: (略) 長春吉政支行
開戶行號:*
賬號:*8-*
交易保證金須在2024年8月12日15:30時前到達指定銀行賬戶(以到達銀行時間為準,交易保證金到賬時間超過規(guī)定截止時間的,報名無效)。競買人填寫保證金匯款憑證時,請在“附言”或“用途”處標注“項目名稱”。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
(五)銀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幣*元(大寫:*佰**萬元)資金證明。資金證明開具的日期為: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請報名資料之前的任意一個工作日。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掛牌
(二)掛牌時間:2024年7月30日9:00時至2024年8月13日15:30時整,掛牌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13日15:30時整,掛牌時間截止時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競買人報價,交易系統(tǒng)提示詢問3分鐘,無競買人確認參加限時競價的,交易結束。有競買人確認參加限時競價的,交易系統(tǒng)將進入限時競價(倒計時3分鐘)直至限時競價結束。在掛牌時間截止前,競買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報價,方可參加限時競價。
(三)交易地點:吉林省公共 (略) (http://**)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一)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
競買人登錄吉林省公共 (略) (http:
//http://**.cn/ggzy/)→礦業(yè)權(出讓公告)→省本級欄目中查詢交易項目公告信息。
(二)數(shù)字證書辦理:
所需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填寫《數(shù)字證書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
下載地址:
辦理程序
1.網(wǎng)上注冊
登 (略) 網(wǎng)站“公共資源交易主體注冊”欄目(http://**),按要求完成交易主體信息注冊。 注冊時須在用戶類型中選擇“交易*方競買人”。
2.辦理CA數(shù)字證書
完成交易主體信息注冊的用戶,可攜帶所需材料至吉林省政務大廳( (略) 人民大街9999號)四樓CA證書辦理處免費辦理,也可到 (略) (州)、長白山管 (略) (略) (略) 現(xiàn)場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全省通辦通用。
服務熱線
咨詢電話:0431--* 客服QQ群:*
(三)申請報名起止時間:2024年7月30日9:00時至2024年8月12日15:30時整。
(四)申請報名的方式:本次 (略) 上報名方式,競買人持CA數(shù)字證書登錄(http://**
SSO/memberLogin)吉林省公 (略) ,按要求申請報名。
(五)申請報名須提供的資料:
1.競買申請書;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上傳已繳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4.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金額不低于人民幣*元);
5.未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詢結果;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查詢結果。
競買人按要求上傳清晰的報名材料電子版文件(PDF格式)。資格審查合格的, (略) 線上出具競買證書,競買人取得交易資格。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風險提示
(一)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xiàn)場踏查。競買人應知悉探礦權掛牌出讓風險,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xiàn)場踏查費用自理),充分了解勘查區(qū)域的地質狀況、地上地下建設項目及周邊條件等相關情況。否則,出現(xiàn)問題后果自負。
(二)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xiàn)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qū)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競買的礦業(yè)權及其掛牌出讓文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競買人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競買人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成為探礦權人后,應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予以支持。
(四)競得人應嚴格遵守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推進綠色勘查。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五)本次出讓區(qū)域與永久基本農田存在部分重疊,重疊面積為0.*平方千米。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yè)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銅、鎳礦屬于戰(zhàn)略性礦產,可以臨時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地質勘查,但應依法辦理臨時用地等手續(xù)若探礦權成交后屬自身原因未能辦理臨時用地等手續(xù),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及損失。
(六)競得人進行勘查活動,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規(guī)定辦理許可和審批手續(xù)。如有違反法規(guī)行為,后果由競得人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本次掛牌出讓項目有異議的,須在本次掛牌結束前書面方式提出,報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審定。異議成立的, (略) 中止或終止本次交易;異議不成立的,按程序繼續(xù)交易。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yè)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等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lián)合懲戒:
1.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2.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
3.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yè)權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4.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yè)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5.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6.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公告時間: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9日。
(二)該項目為無底價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50.*元(大寫:**萬零*仟*佰元整),在競價過程中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元或*元的整數(shù)倍。
(三)成交確認:掛牌成交的, (略) 確認后,在吉林省公 (略) 生成《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須5個工作日內在《成交確認書》上加蓋電子簽章,對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進行確認。競得人可自行打印《成交確認書》。
競得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后,將繳納出讓收益相關憑證加蓋電子簽章,上傳至吉林省公 (略) , (略) 收到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將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四)掛牌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 (略) 在線出具《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證明》。競得人須在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和《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證明》與出讓人吉林省自然資源廳簽訂《礦業(yè)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及辦理登記手續(xù)等相關事宜。
(五)競得人在進行勘查時,應堅持多目標管理,秉持綠色勘查理念,加強環(huán)境保護工作。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設施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在勘查過程中需與屬地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遵 (略) 、鐵路、永久基本農田、生態(tài)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城市規(guī)劃區(qū)、林地、草原、水庫、河道、通訊光纜等相關規(guī)定,做好避讓及保護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
(六)勘查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臨時使用土地的,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使用期滿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恢復到原地類或者復墾達到可供利用狀態(tài)。
(七)勘查過程中應遵循合理和集約節(jié)約用地的原則,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規(guī)定辦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續(xù)。采用對林地和森林破壞小的探礦方式,合理和集約節(jié)約利用林地,盡可能減少對林木的采伐。
(八)其他未盡事宜及本次掛牌出讓的更多信息,可咨 (略) 。
聯(lián) 系 人:于濤 趙銘明
聯(lián)系電話:0431-*、*
本公告在自然資 (略) 站、吉林省自然資 (略) 站、吉林省公共 (略) 同時發(fā)布。
(略)
( (略) )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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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