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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我局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對7個環(huán)評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7日)。
聯(lián)系電話:0731-#( (略) 民之家 (略) 窗口)
傳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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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批復文號 | 項目名稱及批復鏈接 | 審批時間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85號 | 2024.10.16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86號 | 2024.10.16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87號 | 2024.10.16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88號 | 2024.10.17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89號 | 2024.10.18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90號 | 2024.10.18 | |
長環(huán)評(瀏陽)[2024]191號 | 2024.10.18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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