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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2024年“清涼e夏”暑促慰問品采購項目成交供應商公示
按照公開競爭性談判文件載明的方法和標準,本項目談判結(jié)果如下:
序號 | 產(chǎn)品 | 成交供應商(按綜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 |
1 | 2024年“清涼e夏”暑促慰問品采購 | (略) (略) | 1 |
公示時間: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共3天。
公示期間,談判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供應商有異議的,可向談判人提出。依據(jù)《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電信集團采購比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談判供應商或與比選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nèi)容,具體要求如下:
(1)異議事項應真實、具體;
(2)異議人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
(3)異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異議人的真實姓名,并寫明有效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異議以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應加蓋單位公章,并寫明聯(lián)系人姓名、有效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
(4)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5)異議應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zhì)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3.異議人對其他談判供應商的參選文件內(nèi)容提出異議的,應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4.談判人/比選代理機構(gòu)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5.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兩種情況的,談判人有權(quán)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異議事項已進入異議處理、投訴處理或訴訟程序的。
6.異議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gòu)事實的,將追究異議人的責任。
異議接收郵箱地址:*@*26.com
比選代理機構(gòu):四川蜀華信息系統(tǒng) (略)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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