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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民政廳工作通知要求, (略) (略) 擬將 (略) (略) 衛(wèi)生服務中心 (略) 精神 (略) 康復服務項目。為更好的推進此項工作開展,現(xiàn)面向社會招募承接方,具體要求如下:
一、承接方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
2.依法成立的企業(yè)、社會組織(不含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公益二類和從事生產經(jīng)營活動的事業(yè)單位,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具備條件的個人。
3.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各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康復服務的能力,掌握為精神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服務的知識和技能,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yè)信譽,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
二、服務內容及目標
1.2024年底前,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guī)范服務率達45%以上。
2.承接主體應對患者進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的康復訓練;與精神衛(wèi)生專業(yè)機構建立康復轉介機制、與就業(yè)服務機構建立就業(yè)轉介機制;為家庭照護者提供居家康復、照護技能培訓,定期組織家庭照護者學習交流,為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提供照護咨詢、政策咨詢、情感支持等專業(yè)服務,積極開展或參與大眾精神衛(wèi)生健康教育和宣傳活動。
3.所提供的精神 (略) 康復服務地點必須設置 (略) 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機構,如果同時承接兩項服務,必須設置在不 (略) 衛(wèi)生服務機構。承接方可只 (略) 精神 (略) 康復服務項目,也 (略) 精神 (略) 康復服務項目都承接。
4.服務期限:2025年10月30日前。
5預算金額:每個項目(略)元。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所提交資料
1.時間: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2.地點:黑龍江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卜奎大街228號)
電話:(略)
3.提交資料:機構代碼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及可承接精神障礙康復服務的相關資質佐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申請書、服務方案(包括具體服務項目、服務人數(shù)、服務次數(shù)及單次價格)。
四、確定方式
為確保服務質量,我單位將組織評審小組,對報名方的服務方案和服務質效進行比較,選擇其中符合標準且服務內容豐富、專業(yè)力量充足的申請人作為承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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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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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