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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黔江區(qū)交通路549號門面招租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0.8 萬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2-16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4-12-27 |
標的 (略) | (略) > (略) > (略)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項目 (略) 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標的名稱 | 黔江區(qū)交通路549號門面招租 | ||||
坐落 | (略) (略) 549號 | 樓盤名稱 | |||
租賃底價 | 0.8 萬元/年 | 租賃期限(年) | 1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遞增方式 | 招租用途 | ||||
產權證號 | 渝(2016)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
樓層 | 名義層第2層 | 結構 | 混合 | ||
房屋證載用途 | 綜合 | 招租面積(㎡) | 47.5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年剩余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30日內負責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張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 |
招租方名稱 | (略)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略)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wǎng)上報名( (略) 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租賃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三、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租賃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四、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產 (略) (略) 國匯 (略) ,產權人已委托招租方經(jīng)營管理;產權證系大證未分割,招租面積系招租方實際測量等)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后能否辦理相應經(jīng)營手續(xù)等),并書面承諾自行承擔標的瑕疵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承租。租賃后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負責辦理,招租方協(xié)助。標的按現(xiàn)狀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jīng)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租賃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六、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按國有資產出租項目收費標準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收費標準詳見http://**。承租方需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七、承租方在合同簽訂之日須另行向招租方交納履約保證金0.*元,租賃期滿,按租賃合同約定退還。 八、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通訊、物管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九、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若需對房屋裝飾或添置設施,須事先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對裝飾工藝、新增隔層、隔斷等結構層及裝修用材、用料、內部設備的穩(wěn)定性、安全性負責。承租方對房屋裝修、裝潢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承租方須在接到招租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條件退還房屋,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十、承租方經(jīng)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及政府規(guī)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huán)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經(jīng)營者因自身原因違 (略) 罰由經(jīng)營者自行承擔。 十一、招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年剩余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30日內負責移交標的給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標的移交之日起開始計算。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十二、標的按現(xiàn)狀出租和移交,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三、租賃期間,未經(jīng)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標的部分或全部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24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 (略) 渝東南分所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何海霞 | 聯(lián)系電話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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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