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本招 (略) 河陽中心幼兒園異地新建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江蘇省丹陽經(jīng) (略) 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丹開委投[2022]10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丹陽經(jīng) (略) 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2.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富華 (略)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
3.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
3.1 建設地點:丹陽經(jīng) (略) (略) 北側(河陽新城北側) |
3.2 工程規(guī)模:主要工程內容:幼兒園室內裝飾、水電安裝;室外景觀、圍墻、安裝;智能化等。 |
3.3 工程估算價(萬元):1159.5 |
3.4 計劃開、竣工時間: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04月17日 |
3.5 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為: |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 | ZJDY# | (略) 河陽中心幼兒園異地新建項目教學樓室內裝飾、室外附屬和智能化工程 | (略) 河陽中心幼兒園異地新建項目教學樓室內裝飾、室外附屬和智能化工程(圖紙及清單內的所有內容)施工 | 120日歷天 | |
各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1個標段投標,最多可以中1個標段。 |
4.投標人資格要求 |
4.1 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
4.1.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4.1.2 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 |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yè)及資質等級:[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 注:建造師有效期為電子證書使用時限內,超出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如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須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事【2021】40 號)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電子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記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
(3)投標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 (略) 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 |
4.1.3 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
4.1.4 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chǎn)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應取得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4.1.5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
4.1.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 年的; |
(9) (略) 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10)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4.1.7 其他必要條件: |
(1)投標人提供為項目負責人交納的最近1個月2024年10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前一個月,不包含當月)。 |
注:1.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guī)定; |
2.項目負責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
4.2 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
1、自2022年12月11日以來(近2年內),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 (略) 罰的; 2、自2023年12月11日以來(近1年內),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2024年9月11日以來(近3個月內),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4.3 其他要求: |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4.3.2 投標保證金要求: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
4.3.3 履約保證金: 本工程中標人必須在簽訂合同前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合同金額的 10% 為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同時向中標人提供中標合同金額的 10% 為工程款支付擔保。 |
4.3.4 差額履約擔保: 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額履約擔保,擔保金額為招標控制價和中標價的差值,但不超過中標價的10%。 |
5.評標入圍 |
綜合評估法;評標入圍在初步評審后,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下列評標入圍條件和方法,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5.1 評標入圍條件:初步評審合格及滿足評標入圍條件。 |
5.2 評標入圍方法(適用于綜合評估法): |
5.2.1 評標入圍方法采用全部入圍法: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xù)第一階段詳細評審程序。 |
5.3 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xù)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
5.4 評標結束后,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確定; |
6.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適用于技術復雜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 |
本工程采用“ 綜合評估法 ” 的評標方法,本評標辦法總分為 100分,其中投標報價 84 分,施工組織設計10分,投標人業(yè)績2分, (略) 場信用評價4分,投標報價合理性 0分。 |
評標分兩個階段進行。 |
第一階段:評標委員會完成初步評審和評標入圍后,第一階段詳細評審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分,按照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一定數(shù)量的投標人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 |
① 按照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得分相同的單位并列排序;投標人得分家數(shù)超過12個的,取前9名;投標人得分家數(shù)為9-11個的,取前7名;投標人得分家數(shù)為8個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標人得分家數(shù)少于5名時,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投標人得分未進入上述規(guī)定名次的,不再進入第二階段詳細評審。②取定投標人時,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時進入第二階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數(shù)的限制。 |
第二階段:公布第一階段評審情況,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僅針對進入第二階段評標的投標文件進行第二階段評審。 |
第一階段評審結束后,進入第二階段評審的投標人不因任何情形而重新確定;第二階段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因無效投標導致投標人數(shù)量不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不再遞補。 |
第一階段詳細評審: |
6.1 施工組織設計(10分,≤18分): |
6.1.1 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照以下評審要點進行評分,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不包含第(3)項篇幅扣分和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 |
6.1.2 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
6.1.3 篇幅要求: |
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篇幅要求如下,每超過1頁的,扣 0.01分。 |
施工組織設計總篇幅要求如下,總篇幅不超過 /頁。 |
6.1.4 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要求: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要求采用書面方式回答,答辯采用暗標評審。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在2024年12月11日13:30前抵達交易中心并簽到,逾期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陳述答辯。簽到完成后直至答辯結束,項目負責人不得再離開答辯現(xiàn)場,各投標人及相關人員需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
6.1.5 評審要點: |
(1)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1分)(≤5頁); |
(2) 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 (略) 布置;(1分)(≤4頁); |
(3)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1分)(≤10頁); |
(4) 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1分)(≤10頁); |
(5)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1分)(≤10頁); |
(6)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2分)(≤26頁); |
(7) 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采用暗標形式);(2分) |
(8)新技術、新產(chǎn)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1分)(≤15 頁); |
第二階段詳細評審: |
6.2 投標報價 (84分,≥73分): |
6.2.1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從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隨機抽取一種。 |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jīng)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8%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 |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
Q2=1-Q1;Q1的取值范圍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圍為: 95%~98%;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 95%; |
6.2.2 投標報價分值計算: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分84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依據(jù)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通知》的通知(鎮(zhèn)財采〔2022〕22號)第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本次發(fā)包標段投標報價得分對于小微企業(yè)在原投標報價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3%作為其最終投標報價得分。小微企業(yè)的劃型標準依據(jù)《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 |
6.2.3 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6.2.4 未入圍第二階段評審的單位不參加評標基準價計算。 |
6.3 投標人業(yè)績(2分,≤2分) |
投標人近5年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的,得2分。說明:⑴類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至本項目最終公告發(fā)布之日止5年內,且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為準。⑵類似工程要求的造價量化指標以施工合同為準。⑶類似工程業(yè)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提供直接發(fā)包證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文件(必須同時具有建設、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的蓋章并簽字,否則不予認可),缺一無效。⑷如以上證明材料不能或不能完全反映其類似工程的項目特征及量化指標,須提供其業(yè)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夠完全反映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⑸項目負責人相關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項目,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項目負責人發(fā)生過變更的,該工程的業(yè)績屬于變更后的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應當提供有效的項目負責人變更證明材料。⑹投標人須將上述清晰可辯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 (略) (略) 誠信庫后編入投標文件,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⑺“公共建筑”包括教育建筑、辦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業(yè)建筑、體育建筑、醫(yī)療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紀念建筑、園林建筑、綜合建筑。 |
6.4 (略) 場信用評價(4分) |
(略) 場信用評價得分根據(jù) (略) (略) 站公布的當時段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按照信用等級折算相應信用得分,信用等級A級得4分,B級得3.2分,C級得2.4分,D級得1.6分,E級得0分。 |
備注: |
(1)投標截止時, (略) 站公布的當時段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中無投標人信用評價數(shù)據(jù)的,信用評價得分為0分; |
(2)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信用得分按照聯(lián)合體各成員中最高等級折算得分計算。 |
6.5 投標報價合理性( 0 分,≤1分) |
6.5.1 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的確定。招標控制價各子目綜合單價下浮 /%乘以權重系數(shù)/%(50%及以上),加所有通過評標入圍的投標報價中相應子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剔除超過招標控制價中相應價格正負20%的綜合單價)乘以權重系數(shù) /%(50%及以下),確定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價。 |
6.5.2 將投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的綜合單價金額與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進行比較,其偏差率的絕對值>10%且該子目的合價金額超過該投標文件的評標價 /%(一般為評標價的0.5%-1%)的,有一項扣0.1分,最多扣1分。 |
7.招標文件的獲取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年11月18日00:00至2024年11月22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yè)CA證書登錄 http://**,網(wǎng)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含手續(xù)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wǎng)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
8.投標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4年12月11日9時30分。(具體以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發(fā)布的時間為準) |
9.其他 |
9.1 本招標公告中由招標人自行填寫的部分,填寫的內容僅限于對應條款的相應要求,填寫其他內容和要求的,填寫內容和要求無效。 |
9.2 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yè)誠信庫中的信息、數(shù)據(jù)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 (略) (略) 企業(yè)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
9.3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
9.4 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yè)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yè)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
9.5 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嚴格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6]4號和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 (略) (略) ”網(wǎng)上提出。招標人或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 (略) 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10.1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 (略) 、 (略) 公共 (略)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10.2 本次招標公告為第1次發(fā)布。 |
11.聯(lián)系方式 |
11.1 招標主體: |
招標人地址: | (略) (略) (略) 19號高新技術創(chuàng)業(yè)園H座號 |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 (略) (略) (略) 御龍灣辦公樓六樓 | 聯(lián)系人: | 朱軍輝 | 聯(lián)系人: | 姜萍 | 電話: | # | 電話: | 0511-# | 傳真: | | 傳真: | | 郵編: | | 郵編: | | E?mail: | | E?mail: | | |
11.2 相關部門: |
公共資源交易部門: | 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 (略) (略) | (略)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 工程交易科聯(lián)系電話: | | 聯(lián)系電話: | 0511-# | 網(wǎng)絡信息科聯(lián)系電話: | 0511-# | |
11.3 技術支持: |
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 | CA簽章辦理指南: | 國泰 (略) | http://** | 聯(lián)系電話:0512-# | (略) 址:http://** | |
負責人 (電子簽名): |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電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