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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服務需求公示(2024-JH02-F1021)
我部計劃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資金已全部落實,現將采購需求相關情況公示如下,歡迎潛在供應商提出寶貴建議。
三、項目概況:擬公開招標選取1家專業(yè)人員充足、車輛狀態(tài)良好的交通運輸企業(yè),為我部提供通勤班車保障服務,開通16條通 (略) ,使用車輛18臺次(至少提供14臺自有客車,其中大巴車不少于7臺,鐘巴車不少于7臺)等,具體技術要求詳見附件一。
(略) : (略) 、寧波-舟山、寧波-上海。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10日內具備交貨驗收條件。
采購預算:300.#元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特定資質: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供應商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且非外資獨資企業(yè)或外資控股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生產場地為同一地址的,銷售型企業(yè)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供應商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給予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年內不得參加軍隊采購 (略) 罰。
(四)未被 (略) 列入“軍隊采購失信名單” “政府采購失信名單”和“供應商暫停名單”、未被 (略) 站(http://**.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投標企業(yè)應當在履約環(huán)節(jié)不得違法分包,一經發(fā)現存在違法分包行為,分包和被分包企業(yè)均將受 (略) 罰。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時間)。
歡迎廣大供應商對本次公示內容提出意見建議(詳見附件二),請在公示期內,按附件要求格式將相關材料遞交我部指定郵箱,含書面蓋章掃面PDF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合并壓縮。
1.郵件主題: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
2.郵件內容:公司名稱,授權代理人姓名及聯系方式,郵箱號碼建議可發(fā)送到我站指定郵箱*@*63.com。
聯系人:夏先生 聯系電話: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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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