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類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 政府采購合同編號:CSCG-GK-#-1 采購人(全稱): (略) 自然資 (略) (#方)中標(成交)供應商(全稱): (略) 規(guī)劃勘 (略) (#方) 為了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xié)議書。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jù)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2)項目名稱: (略) “多測合一”測繪數(shù)據(jù)行政復核 (3)采購計劃編號: CSCG-# 2.合同標的及金額
序號 | 標的名稱 | 政府采購品目 | 型號規(guī)格 | 數(shù)量單位 | 數(shù)量 | 總價(元) | 1 | (略) “多測合一”測繪數(shù)據(jù)行政復核 | 測繪服務 | 詳見附件 | 項 | 1 | # | 合計金額小寫: # 元 合計金額大寫:#佰零#萬元整 |
合同標的及金額明細: 序號 | 分項名稱 | 單位 | 具體服務內容 | 數(shù)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備注 | 1 | (略) “多測合一”測繪數(shù)據(jù)行政 復核項目(第二次) | 項 | 詳見實施方案 | 1 | #.00 | #.00 | / | 合計報價 | #.00 | | 服務要求 (一)服務要求 (略) 工程建設項目業(yè)務審批管理系統(tǒng)中的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竣工驗收階段測繪事項成果進行備案管理,按測繪機構成果提交的時間順序對所有項目進行質檢復核, (略) 自檢的規(guī)范性檢查和外業(yè)核查、數(shù)據(jù)入庫質檢等。在所有項目進行行政質檢復核檢查的基礎上,對其中30%以上的項目進行全要素外業(yè)核查,最終形成并提交復核質檢報告。行政質檢復核內容包括一般性檢查和合規(guī)性檢查。 第一部分 一般性檢查 1.程序合法性檢查 (1)測繪服務機構“兩級檢查、一級驗收”是否到位,兩級檢查應包括過程檢查和最終檢查,測繪機構應該對成果資料進行全面的檢查和審核; (2)各項檢查驗收工作應獨立、依次進行,不得省略、代替或顛倒順序,質檢人員和成果驗收人員應簽署并保留各種相關檢查記錄。 2.數(shù)據(jù)完整性檢查 (1)項目成果資料內容是否按要求分類,各項成果內容是否完整、齊全; (2)項目成果要素是否齊全; (3)測量范圍、內容及取舍標準等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規(guī)劃條件核實與土地核驗建筑物周邊是否大于 30m 范圍。 第二部分 合規(guī)性檢查 1.規(guī)劃條件核實 (1)數(shù)據(jù)質量檢查 1 控制點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 2 建(構)筑物測量是否包含建筑物平面位置、外輪廓尺寸、建筑物高度等有關元素,各項元素數(shù)據(jù)是否準確; 3 建(構)筑物平面位置測量是否包含其地上和地下外輪廓主要細部點,建筑物平面位置測量細部點位置選取是否正確; 4 建筑物層數(shù)是否按規(guī)定計算; 5 建筑物高度測量的主要內容是否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正負零標高、房頂標高、檐口標高、房頂構筑 (略) 標高( (略) 域)、女兒墻高度、避難層高度、設備轉換層高度、一層層高、地下室各層凈高等; 6 建筑物高度測量施測位置是否參考工程建設項目規(guī)劃報建平面圖、立面圖和剖面圖; 7 圖廓及圖示符號的表示是否準確、齊全; 8 圖面整飾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9 建(構)筑物主要技術指標竣工測量成果表與建設項目與規(guī)劃審批差異對照表填寫是否準確無誤; 10 竣工地形圖地物地貌的表示是否合理且符合邏輯、綜合取舍是否得當; 11入庫數(shù)據(jù)是否按照《 (略) 基礎地理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jù)標準(1:500 1:1000 1:2000)》、《 (略) 規(guī)劃工程數(shù)據(jù)標準》要求提交。 (2)外業(yè)檢查 1 地形圖上各要素是否完整,對重要地形進行實測檢查; 2 對竣工建筑物角點、正負零標高、房頂標高、地下室凈高等重要要素實測檢查,核實數(shù)據(jù)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2.綠地測量檢查 (1)數(shù)據(jù)質量檢查 1 控制點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 2 綠地測量起止界是否符合要求; 3 房前屋后、道路兩側以及建筑物間距內的零星綠地是否滿足起算標準; 4 植草磚的綠化場地是否按照 40%計入綠地面積,植草的足球場是否按照 100%計入綠地面積; 5 寬度≤2.0 米 (略) 且周邊實施為綠化用地的, (略) 一并計入綠地面積中; 6 水面、水景是否按 100%計入綠地面積; 7 實施為綠化用地的部分超過廣場面積 60%以上的綠化休閑廣場是否按 100%計入綠地面積中; 8 綠地面積統(tǒng)計是否正確,地塊性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計入綠地面積計算的綠化用地是否符合要求。 (2)外業(yè)檢查 1 現(xiàn)場核實計面的綠地地塊性質、地塊輪廓是否準確; 2 現(xiàn)場核實綠地計算的起止界是否準確。 3.地下管線測量檢查 (1)數(shù)據(jù)質量檢查 1 控制點采集及其成果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 2 地下管線測量的對象是否包含埋設于地下的給水、排水、電力、通信、燃氣、熱力、工業(yè)、綜合管溝、等相關規(guī)定要求需測量的管道類型; 3 地下管線測量的內容是否包含平面位置、埋深、走向、斷面尺寸、材質、規(guī)格等信息; 4 地下管線測量是否與周邊相鄰建(構)筑物、 (略) 已有綜合管線(或預留管線口)銜接; 5 地下管線點是否按地下管線地理信息系統(tǒng)統(tǒng)一編號原則編號; 6 地下管線測量的入庫數(shù)據(jù)是否符合《 (略) 地下管線數(shù)據(jù)標準》相關規(guī)定; 7 管線成果使用說明敘述是否有條理,遺留問題是否進行說明。 (2)外業(yè)檢查 1 管線檢查點 (略) 內均勻分布,管線成果中各類型管線均應涉及,檢查隱蔽管線點是否存在漏測情況; 2 檢查時應復測管線點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3 檢查管線點管徑、走向、材質、管線埋深、電纜條數(shù)等數(shù)據(jù)是否準確。 4.建設項目用地復核測量檢查 (1)數(shù)據(jù)質量檢查 1 現(xiàn)狀界址線范圍是否準確,界址點的選取是否符合要求; 2 用地復核竣工驗收圖中是否疊加審批用地紅線,并標明現(xiàn)狀界址線與審批用地紅線的差異情況; 3 用地復核竣工圖中是否標明本次竣工建筑物的相關信息; 4 現(xiàn)狀界址線與周邊的四鄰關系是否清楚,是否標注相應權屬; 5 與地面定著物配套的地下室各層外輪廓是否標注清晰,是否注明其與地上、地下空間審批用地紅線的關系; 6 (略) 建設項目用地竣工測量信息表、 (略) 建設項目用地竣工測量情況說明、用地復核界址點成果表填寫是否準確; 7 核實用地復核各分宗面積之和與出讓或劃撥土地總面積是否一致。 (2)外業(yè)檢查 1 核實建設項目用地現(xiàn)狀界址線范圍的設置是否合理; 2 核實用地復核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現(xiàn)狀是否與現(xiàn)場一致,相關信息描述是否與現(xiàn)場一致; 3 核實用地復核的土地權屬狀況調查是否正確。 第三部分:項目成果要求 按照《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等相關規(guī)范要求,根據(jù)數(shù)據(jù)復核結果編制復核質檢報告,同時提交紙質版和相應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需保存為PDF版,要求只能在電腦中查看,不能編輯。成果提交時還需要將檢查原始記錄、檢查數(shù)據(jù)、過程資料等一起存檔備查,保證項目數(shù)據(jù)復核結果可回溯,每月形成復核臺賬上報#方。 (二)人員配置要求 成果數(shù)據(jù)復核崗位人員基本資格要求 | 崗位 | 人數(shù)要求 | 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要求 | 備注 | 項目負責人 | 1人 | 測繪工程高級工程師/注冊測繪師 | | 技術負責人 | 1人 | 測繪工程高級工程師 | | 專業(yè)人員 | 3人 | 測繪工程助理工程師、工程師 | | ★關鍵崗位人員需集中在#方指定地點現(xiàn)場辦公,并不得更換人員。 (三)設施設備配置要求 #方需自備外業(yè)核查車輛以及測量儀器,外業(yè)檢查期間注意交通安全。 設施類型 | 數(shù)量 | RTK | ≥4套 | 全站儀 | ≥2套 | 徠卡測距儀 | ≥4套 | 無人機和傾斜攝影系統(tǒng) | ≥2套 | 電腦 | ≥6套 | (四)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1)保密內容和范圍: 1) #方在開展項目實施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到的#方的服務器、網(wǎng)絡等所有信息化設備上各類電子數(shù)據(jù)。 2) #方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2)保密義務 1)#方應自覺維護#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方的保密規(guī)定。 2)#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涉密數(shù)據(jù)事項; 3)#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數(shù)據(jù)牟取私利; 4)#方在未取得#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方數(shù)據(jù)。 5)#方同意并承諾,#方軟硬件系統(tǒng)中的相關操作賬號及相關信息應嚴格保密,專人保管使用。 6)任何時候,#方只要收到#方的書面要求,#方應立即歸還全部信息資料和文件。 7)#方同意并承諾,所有取得數(shù)據(jù)未經(jīng)允許不得備份,在雙方合作終止后需立即徹底刪除清空,如有泄密行為,愿意賠償#方的所有損失,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8)#方必須確保連接到#方不動產(chǎn)交易系統(tǒng)的計 (略) 絡運行安全,不得在該計算機上連接和使用移動存儲設備或通過#方設備 (略) 絡。 9)#方不得將涉密 (略) 絡 (略) 或其他 (略) 絡;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U 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不得違規(guī)設置涉密計算機口令;不得擅自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軟件或復制其他文件;不得將無線外圍設備用于涉密計算機;不得擅自攜帶涉密電腦、移動介質外出;不得將涉密電腦、移動介質、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通過普通郵寄渠道寄運或交由他人使用、保管、維修。 10)#方不得在 (略) 或其他 (略) 絡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不得 (略) 絡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不得在 (略) 站上登載涉密信息;不得在無線互聯(lián) (略) 理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傳真機、電話機和手機傳輸或談論涉密信息。 11)#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的行為。若#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方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承擔#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方的項目款中扣除。 12)#方在項目完成后仍對其在項目實施期間接觸、或因接觸而知悉的屬于#方的檔案信息,承擔項目實施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直至#方宣布檔案公開或者已經(jīng)解密,#方同意就所承擔的保密義務,#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保密費用。 13)#方應當于合同完成時,或者在#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如果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方自備的,必須經(jīng)#方同意,并對載體(包括 U 盤、電腦等)進行銷 (略) 理并保證不泄密后方可交還#方。 14)本協(xié)議所提及的項目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業(yè)務公文數(shù)據(jù)、地理信息數(shù)據(jù)、各主題數(shù)據(jù)庫、網(wǎng)絡拓撲、軟硬件信息、項目備忘錄、技術文檔、監(jiān)理報告、驗收報告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接觸到的屬#方所有的一切電子數(shù)據(jù)等。 15)#方如果違反本協(xié)議的,#方有權要求其整改。如果造成泄密,#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違約責任和刑事責任。 2.售后服務要求 1)#方必須為本項目提供免費質量保證期(簡稱“質保期”),免費質量保證期為自項目實施完成并且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三年。質保期內提供免費系統(tǒng)維護。期間所發(fā)生的問題,由#方負責免費解決(因#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任何時候,#方均不能免除因軟件本身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2)#方須提供常設 7 天×24 小時服務專線和三年的免費技術支持,#方必須在#方通知后 2 小時內響應,24 (略) 理完畢,不得影響#方的正常工作業(yè)務。 3.其他 (1)對測量成果及有關原始記錄進行檢驗時,需與#方簽訂保密協(xié)議,并按相關保密工作要求進行; (2)對施測單位測繪成果質量進行復核,提交有關復核記錄和復核報告。 ★(3)#方在合同期內,不 (略) 自然資 (略) (略) “多測合一”測繪數(shù)據(jù)行政復 (略) 域范圍內的“多測合一”經(jīng)營性項目。 4.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數(shù)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zhí)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履行期限及地點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0-15 —— 2027-10-15 3.2 履行地點:#方指定地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等): 項目時間進度安排: 2027年10月15日前,提交驗收成果。 項目成果評審、報批所延誤的時間以及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4.結算方式 4.1 資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0,說明:簽訂合同后 30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20,說明:2025年三季度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20,說明:2026年三季度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2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0,說明:工作全部完成通過驗收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4.2 收款賬戶: 建設銀行左家塘支行( (略) 規(guī)劃勘 (略) :##) 4.3 對中小微企業(yè)及時支付的約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jīng)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5.合同履約驗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貨物(服務)后按如下方式進行驗收 5.1 驗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驗收 5.2 質量要求1.驗收主體:#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是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否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 /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 10 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一次性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略) 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guī)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提交成果是否滿足采購要求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按#方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完成本項目技術服務內容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根據(jù)數(shù)據(jù)復核結果編制復核質檢報告,同時提交紙質版和相應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需保存為PDF版,要求只能在電腦中查看,不能編輯。成果提交時還需要將檢查原始記錄、檢查數(shù)據(jù)、過程資料等一起存檔備查,保證項目數(shù)據(jù)復核結果可回溯,同時需要按月形成復核臺賬上報#方。 5.3 驗收要求和驗收標準1.履約驗收標準: (1)本項目按照《關 (略) 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 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2.履約驗收其他事項: / 6.##雙方的權利與義務6.1#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有權對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擁有監(jiān)管權。有權定期核對#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shù)量。對#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由#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方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2.#方對項目的進展享有知情權,有權要求#方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成果以及#方應知道的情況或#方要求知道的情況。 3.#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向#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4.#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向#方提供開展工作必要的資料和文件,并協(xié)調相關部門,配合#方做好項目需求調研和資料收集工作,保障項目按時順利實施。 5.#方不得要求#方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開展技術服務工作。 6.#方變更工作范圍、內容深度造成#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違反政府采購政策的情況下重新協(xié)商明確相關事項。 7.本項目知識產(chǎn)權歸#方所有。 8.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由#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6.2#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向#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2.#方根據(jù)合同約定提交相應的成果,并積極配合#方組織項目審查及報批工作。 3.#方接受項目所屬行業(yè)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并接受#方的監(jiān)督。 4.#方應及時向#方通告本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及 (略) 理。 5.除#方事先書面同意外,#方不得委托他人履行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也不能部分或全部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 6.#方應加強對#方所提供資料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產(chǎn)生的資料進行保密管理,#方須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涉密數(shù)據(jù)資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方員工的任何泄露行為,#方均須負連帶責任。除非執(zhí)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方同意的情況下,#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資料。 7.#方需對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政策等進行審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8.#方需積極配合#方組織項目驗收,并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無條件提供與項目內容相關的技術服務。如研究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遺漏或錯誤,#方負責修改或補充,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方。 9.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由#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7.違約責任 7.1 對中小微企業(yè)未及時支付的違約責任約定:采購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yè)款項。 7.2 如中標(成交)供應商系中小微企業(yè),采購人存在遲延支付#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 (略) 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7.4#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jīng)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yè)款項。#方存在遲延支付#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3.45%(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 (略) 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7.5.#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資料及成果的,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費用的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30%。但#方有證據(jù)證明延期交付是#方原因造成的,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7.6.#方技術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過審查的,#方應無條件返工,直至滿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術成本及再次評審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方承擔,超過合同期限的,還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第3點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方返工三次仍然不能通過審查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退還已付價款。造成損失的,#方還應進行賠償。 7.7.未經(jīng)#方事先書面同意,#方部分轉讓、全部轉讓或委托他人履行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退還已付價款。造成損失的;#方還應進行賠償。 7.8.#方未及時向#方通報、 (略) 理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或#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過失原因給#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財產(chǎn)損失,由此而導致的#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7.9.合同履行過程中,#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方已開始技術服務工作時,#方應根據(jù)#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方要求終止或者解除合同,應征得#方同意,并賠償損失。 7.10.#方的泄密行為給#方造成損失,應承擔本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造成的損失高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7.11.法律法規(guī)調整、政策變更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首先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向#方所在地 (略) 提起訴訟。 9.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xié)議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 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電子簽章后 生效 11.其他條款11.1知識產(chǎn)權 (略) 理方式 1.#方須保證準備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若發(fā)生侵權問題,由#方全權負責并承擔賠償責任。 2.項目知識產(chǎn)權歸#方所有,#方享有署名權。 11.2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約定 無 11.3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戰(zhàn)爭、洪災、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期相同。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電話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0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xù)6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 11.4合同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xù)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11.5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xié)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chǎn)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xié)商解決,應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 (略) 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11.6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電子簽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xié)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xù)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標采購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標供應商(#方) (略) | 地址: | (略) (略) 岳麓大 (略) 政府二辦公樓9樓 | 地址: | (略) (略) (略) 348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