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曾家鎮(zhèn)人民政府(采購人)對曾家鎮(zhèn)2024年耕地非糧化、非農(nóng)化整治項目(項目)采用最低價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30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區(qū)重慶經(jīng)濟技 (略)
(二)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為人民幣報價,包含:貨物費、運輸費、安裝調試費、裝卸費、培訓費、保險費、稅費(含關稅)等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
采購人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在合同中明確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shù)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如出現(xiàn)兩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的,則依照采購文件(采購需求)中約定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最低價"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guī)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或影響營商環(huán)境的相關費用。
(四)采 (略) 理:
項目所產(chǎn)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